台湾少数民族称谓的变化

时间:2010-03-04 10:24   来源:华夏经纬网

  台湾少数民族是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民族识别政策确定的第一批38个少数民族之一,统称高山族。

  台湾少数民族称谓的变化反映了历史上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和台湾社会的历史变迁。台湾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没有一个整体上统一的自我称谓,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出现的称谓,与中原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的指称相同,即“夷”、“番”等。

  从历史经历看,台湾少数民族与大陆少数民族最大的不同在于先后两次遭受帝国主义的殖民奴役。1624年,荷兰殖民势力在台湾南部安平建立据点(史称“大员”),开启了侵占、殖民台湾的历史。荷兰殖民势力在台湾的统治,除了掠夺资源外,还对少数民族实施了武力征服、村社集会、人口统计、输饷纳贡、征调力役等殖民统治政策,而其设立的教会学校,则是为实现这些目的建立的强制性社会教化措施,促使少数民族在宗教皈依的基础上归附于殖民统治。1895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台湾后,将台湾少数民族称为“蕃族”,实行“蕃政”。1923年日本裕仁亲王(后来的昭和天皇)抵台巡视,将“蕃人”之称改为“高砂族”。日本帝国主义殖民势力的“蕃政”是典型的民族压迫政策,如围困杀戮、迫使归顺、镇压反抗、部落逼迁、集中管治、强制推行“皇民化”教育,更改姓名为日本名,甚至在太平洋战争中组建“高砂义勇军”开赴菲律宾充当“炮灰”,等等。这些遭受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经历,为台湾少数民族群体留下了刻骨铭心的伤痛。

  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台湾期间,日本的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语言学等学科对台湾少数民族的研究也随着1903年“蕃地事务调查委员会”的成立而全面展开,这种主要服务于殖民统治的调查研究也从学术意义上对台湾少数民族进行了分类。日本学者的这些分类,在1970年以后经台湾学者通过人类学、民族学、语言学、考古学、宗教学等多学科研究和识别(包括各族的自我称谓),基本上确定为“高山九族”和“平埔十族”的通行分类,包括“高山九族”中的泰雅、布农、曹、排湾、卑南、阿美、雅美、鲁凯、赛夏等族称,“平埔十族”中的西拉雅、马卡道、巴布拉、巴则海、道卡斯、凯达格兰、噶玛兰、洪雅、邵、猫雾栜等族称。

  1945年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后,一度称台湾少数民族为“高山族”,1947年通令改称为“山地同胞”,简称“山胞”。次年,重申严禁使用“蕃族”,以消除日本殖民时期的观念。但是,对“平埔族”则未予承认,视其为汉族。虽然“山胞”被视为少数民族,但国民党政府对“山胞”的主导政策仍是推动汉化。1945年国民党政府发布《台湾省人民恢复原有姓名办法》,次年对这一“办法”进行修正,“山胞”也全面恢复或更改为汉族姓名。1952年,台湾当局发布《台湾省各县山地推行国语办法》的目的也是为了推动汉化。1954年,台湾当局确认“山胞”各族的汉字名称为泰雅、赛夏、布农、曹(后改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雅美(现自改达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山九族”。此后,有关台湾少数民族的研究除了具体到某一族外,“山胞”、“高山族”、“山地民”、“土著族”和“少数民族”等统称在学界和媒体中长期并存使用。

  台湾的“原住民”或“原住民族”称谓,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取代“高山族”、“山地民族”和“山胞”等台湾少数民族统称而出现的词语。1983年台湾“党外运动”激进势力在其政纲中提出的“住民自决”口号,使正在兴起的少数民族运动受到了启发。谁是台湾的“住民”?对于一直处于被挤压、被压迫、被奴役、被同化状态的少数民族来说,他们认为自己是台湾最早的“住民”,相对于那些以“本省人”自居的“住民”而言,他们是“原住民”。在上述两种因素的作用下,台湾的少数民族在国际社会有关土著人权利保障的机制中找到了“归宿”。1984年底,台湾成立了由少数民族人士组成的政治社团“台湾原住民权利促进会”(简称“原权会”),掀起了“正名”运动,即将“山胞”改为“原住民”。他们认为:“山胞”之称承袭了日本殖民统治模式,根本否定了他们的“族群象征符号”和“民族地位”,体现了大汉族沙文主义的同化政策,漠视“平埔族”的存在以达到分化少数民族的目的,总之是一个歧视性的落伍称呼。

  台湾少数民族的“正名”运动,同世界范围的“土著人运动”高涨是直接相关的。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西方国家的地理学刊物就开始出版有关“土著人问题”的专刊。198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决议,授权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建立土著人工作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全球范围内的土著人问题及其权益。国际社会对土著人问题的关注,尤其是有关土著人自决权、发展权、土地使用权和文化遗产保护等议题的国际性传播,对台湾的少数民族也产生了影响。1984年,观点激进的地理学刊ANTIPODE发行了“第四世界”专号,将世界范围的“土著民族”称为“第四世界”。所谓“第四世界”概念是1974年加拿大“土著人运动”领袖George Manuel提出的,意在表示“土著人”处于“三个世界”划分之外的境遇。同时,美国、加拿大等国土著人自称的First Nations/Peoples(“第一民族/人民”)一词也开始流行。通常First Nations/Peoples这种复数形式,是表示这些“土著”包含着诸多可分辨的氏族或部落群体。这里所说的“第一”(First)并非社会分层意义上的优越地位,而是指在历史上或现实中与其所居土地相关的“最初”、“首先”之意。台湾少数民族选择“原住民”统称,主要也是为了表达他们是台湾岛的“初民”这种意思。在“正名”运动的基础上,台湾少数民族依据国际社会土著人运动的诉求,提出了以“归还土地”、“实行自治”、“恢复语言和文化”等一系列关系“原住民族”权利与地位的政治诉求,构成了台湾当代“族群政治”中最具民族性的“泛族群运动”或“泛原住民族主义”运动。

  1994年台湾当局在所谓“修宪”时写入“原住民”一词,到1997年又明确为“原住民族”,出现了诸如“积极维护发展原住民族语言文化”、“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与政治参与”等表述,“原住民”一词在台湾已正式成为台湾少数民族的统一称谓。

  (编者按: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台湾岛内的民族问题是中国民族问题的组成部分。由于两岸存在着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以及台湾岛内“台独”势力分裂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活动,台湾的民族问题除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互动关系外,还包括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台湾当局利用西方“族群”概念划分“族群”、撕裂民众所引起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等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郝时远就上述问题进行了剖析。)

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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