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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条在河南】河南发布“60条实施意见” 促进豫台合作交流

2018-10-30 15:1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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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河南发展机遇,进一步促进豫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河南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惠台60条”)。

  国台办“31条措施”出台以来,河南省高度重视,在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对河南现有台资企业进行分类摸底,加大对台资企业的调研力度,并组织面向在豫台商的宣讲活动和座谈会,积极宣传“31条措施”,进一步了解台商台胞诉求。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经商省工信委、科技厅等38个部门,联合省发改委共同出台了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立足河南实际,从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深化豫台文化交流,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等四个方面,提出了60条惠台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河南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河南省企业、居民同等待遇。

  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积极推动豫台经贸合作交流方面有33条具体措施。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河南企业同等待遇和发展机遇,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平台建设,支持台湾优势产业向我省转移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台资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省级创新平台,明确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享有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明确台资企业用地、台资农业企业可享受的相关政策,支持两岸业者在小额支付、征信服务等方面深化金融合作等。

  二、在深化豫台文化交流方面有6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湾同胞参与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活动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放宽台湾影视和图书等市场准入限制等。

  三、在为台湾同胞在豫实习、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方面有1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使用居住证注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账号,向台湾同胞开放134项职业资格考试、为台湾人士取得从业资格和在河南应聘提供更多便利,来豫台湾同胞可申请各类人才计划和各类基金项目,台湾青年到我省高校就学享受与我省在校大学生同等待遇,明确来豫实习就业创业的台湾青年所应享受的政策和补贴等。

  四、在方便台湾同胞在豫学习、生活方面有8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明确在豫台湾同胞在教育、医疗、劳动和住房保障、参政议政等方面享受的平等权利,鼓励台湾同胞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大陆基层工作等。

  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是在全面贯彻“31条措施”政策意图的前提下,更加贴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对台工作实际,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打好“四张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河南重要指示。习总书记在河南视察时指出,河南应着力打好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等“四张牌”。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正是以这“四张牌”为抓手,注重发挥河南优势,着力引导台资企业参与我省“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平台建设,加快融入我省四条“丝绸之路”建设,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计划,突出对台湾相关企业、科研机构、产业人才的吸引力度,支持台湾优势产业向我省转移,加大扶持台商投资园区建设和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融入最新政策成果,便利台胞在豫生产生活。9月1日起,台湾同胞可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河南省台办在制定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过程中,及时与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台湾同胞可以使用居住证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可以使用居住证注册河南科技计划项目账号等便利措施,并针对在豫台湾同胞普遍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热点问题,一一做出回应,拟定更加优惠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便利台湾同胞在豫生产生活。

  三、彰显中原文化,表达河南老家的深情厚意。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围绕豫台文化交流这一重点,注重突出中原文化,发挥河南根亲文化优势,通过鼓励和吸引台湾同胞参与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持续扩大“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河南省两岸青年交流月”等知名品牌活动的影响力,鼓励豫台文化机构积极开展姓氏文化、武术文化、戏曲文化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努力推动豫台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四、鼓励台青来豫,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台湾青年来豫学习、实习、就业各方面的保障工作,提出台湾同胞尤其是青年同胞来豫实习、就业、创业,享受我省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同等待遇,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报中原“千人计划”“海外引智计划”等人才计划,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为台湾青年来豫实习就业创造便利条件,推动我省对台湾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认可准入机制,使更多的台湾青年热爱河南、留在河南,为“中原更加出彩”招才引智。

  下一步,河南省台办、河南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单位,不断加强政策落实,评估实施效果,遴选我省在落实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及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示我省与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生动实践,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更多惠台政策举措,进一步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不断增进两岸同胞的亲情和福祉。

  附:河南省《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马一娜]